勞務派遣
2024-07-18 來自: 新鄉(xiāng)市眾望人才資源 瀏覽次數(shù):33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yè)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fā)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yè)之間。勞動派遣的較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分離。勞動派遣機構已經不同于職業(yè)介紹機構,它成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勞務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賃等,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根據(jù)市場需求而引進開發(fā)的新的人才服務項目,是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qū)、跨行業(yè)進行,一方面用人單位可以根據(jù)本行業(yè)的特點或自身工作和發(fā)展的需要,通過具有勞務派遣資質的勞動服務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勞務派遣服務機構則根據(jù)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招聘員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將員工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同時對員工提供人事行政、勞資福利、后勤保障等綜合配套服務。實行勞務派遣后,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xié)議》,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
簡單地講,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再由該人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xié)議。勞務派遣亦稱員工租賃,即用人單位根據(jù)工作實際需要,向勞務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員的標準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等,公司通過查詢勞務庫資料及各招聘儲備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員,經嚴格篩選,把人員名單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選擇并確定。然后用人單位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租賃(派遣)